2021年4月29日下午,应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邀请,卢义律师为闵行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工业区)安监所共计80余名行政执法干部做了题目为“新安法及刑修十一涉安法条变化及安全生产事故刑辩心得”的专题讲座。
卢义律师围绕2021年《安全生产法》的修订,讲述了新安法的定位、特点以及新要求,对应急管理部门如何运用新安法作为执法依据,以及执法人员在安全监管方面的尽职履责和规避追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犯罪的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和阐述,剖析了涉及到安全生产罪名的变化,详细地介绍了“危险作业罪”的立法背景和犯罪构成。
卢义律师结合个人的办案经历,多维度地为行政执法干部展现了涉及安全生产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的争议焦点和实践难点。卢义律师为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上了一堂思想深刻的法治教育课、普法宣传课、专业辅导课,为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武器给予了很大的指导。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冯渤主持培训会。培训会指出,应急管理干部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准确理解刑法修正案(十一),研究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将行政执法与普法宣传有机结合,引导企业提升法治素养;要深刻吸取金山“4.22”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危化和工贸行业安全防范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机构体制变更后,闵行区应急管理局肩负着闵行区全行政区的应急管理和城市运营重担,在疫情期间承担了应对疫情防控的牵头任务。新使命、新职责、新定位要求应急管理干部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严谨。